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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财政拨付秸秆综合利用省级激励资金300万元
时间 : 2022-11-09浏览量 : 257
近日,省财政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等文件要求,下达宿州市级2021年度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激励资金300万元。
2021年,我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大力筹措资金,支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提高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全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04%,高于省年度目标任务4个百分点。为支持县区进一步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地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将省财政下达市级300万元激励资金全部分配拨付到各县区。其中,埇桥区、灵璧县各70万元,萧县、泗县各60万元,砀山县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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